765 杠精的取舍(1 / 2)

“我与你说过,古妖遗蜕是不灭的,世上能杀死它的,只有气之剑。”多尔衮说着,抬起了左臂,露出深青色的丑陋皮肤,布满血管,红芒涨落,像是寄生了会呼吸的生物。

“破军的元神湮灭,但牠的遗蜕并没有消亡,因为牠是死在妖道的意之剑下,而非气之剑。”

贝克理查德森心里一动,保持沉默。

多尔衮继续道“这就是主宰的权柄,也是主宰不灭的本质。事实上,主宰是可以被杀死的,不灭的是遗蜕;是无尽岁月里进化出来的权柄。每一次死亡,对于牠们来说,都是一次重启。”

“破军的死活,与我们而言并无意义,甚至,是一件好事。”

贝克理查德森闻言,微微点头。

破军可是活了无尽岁月的老怪物,人类还没诞生之初,牠就已经存在。和牠比起来,多尔衮也不过是四百多年寿命的。

要与这样的存在为敌,贝克理查德森其实并没有太大的信心。

在他的想法里,是找机会让破军死在宝泽阵营众极道手中。这并非异想天开,他知道李羡鱼恨透了破军,只要有机会,绝对会不惜一切代价,优先斩杀破军。

若是不行,那便尝试与多尔衮联手,把破军踢出三人行的队伍。

贝克理查德森的想法实现了,破军提前出局,虽说是死在八十年后归来的妖道手里。

“也就是说,只要遗蜕还在我们的掌握里,破军是死是活便不重要。我们可以重新制造盟友。”多尔衮笑容高深莫测。

“制造盟友”贝克会长反复咀嚼这句话。

“没错,你应该知道我的事迹,我壮年时期,曾率军在长江屠龙,屠的便是主宰。此后的四百多年里,我一步步磨灭遗蜕的意志,反复修改了无数次阵法,终于让把牠炼化成大药。”

“除我之外,从古至今,再也没有人能窃取主宰的权柄,就算是主宰自己都不行。”多尔衮的语气里带着自傲。

贝克理查德森默然,他想起了妖道忘尘,那个创出三才剑术,让主宰视为心腹大患的人类极道。

而眼前这位大清摄政王,虽不及妖道,但同样无比可怕,他是古往今来,第一个窃取主宰权柄的人类。

这些家伙,都有真正的无敌资质,用比较符合米利坚的说法,他们都是能真正上哈佛麻省的学霸。

而他这位星空之下最强男人,超能者协会会长,只是个二流大学称王称霸的校霸。

尽管曾经无比自傲,但贝克会长不得不承认,与他们相比,自己还差了些。

之前听多尔衮话里透露,他似乎很忌惮无双战魂,不知道这个女人又有什么秘密,或者学霸资质

“但是,李羡鱼不也获得了不死鸟的权柄”贝克会长提出质疑。

多尔衮得意的表情一僵“那是个例。”

顿了顿,他说道“肥水不流外人田,我打算把这个遗蜕送给你。”

贝克理查德森的目光停留在多尔衮左臂,那丑陋的手臂仿佛变成了世间最美好的存在。

比初恋情人的身体还没好,比金灿灿的黄金还没好,比任何权力都要没好。

他无声的,滚动了一下喉结。

多尔衮扬起自己的左臂,不在意贝克会长的些许失态,没人比他更清楚遗蜕的诱惑。

“需要多久”贝克理查德森此时已经平复了波涛汹涌的内心,“我们已经确认,果子进一步成熟,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。”

“我这四百多年的研究,成果还是很显著的。当初最麻烦的是如何磨灭遗蜕内的意志。牠们虽然死了,但意志还存在,类似于沉睡。其实是刻画阵法,减轻吸收遗蜕时对身体产生的负荷。”

“即使是极道,强行融合遗蜕也会伴随巨大的风险,这与体魄、境界无关,而在于基因。有些人身体天生无法匹配遗蜕,会造成基因链的崩溃。”

这家伙,当初不知道用了多少人命做实验贝克会长心想。

“在漫长的思索过程中,我改进了无数次阵法,大概在19世纪初,传教士把西医带到了中国,最开始我并没有在意这种西方的歧黄之术。直到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,大清的有识之士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的理念。”

“我忽然醒悟,也许是时候出去看看世界了。与其闭门造车,为什么不出去寻求新的道路,学习洋人的知识,触类旁通”

“我开始研究西方的历史,学习西方的文化,最后锁定了西医,我觉得西医或许能给我带来灵感。事实证明我的想法是对的你知道医学里的潜伏期吗。”

“直入正题吧,虽然我少年时期没有接受良好的教育,但不代表我是傻子。”贝克理查德森冷冷道。

“以往的实验告诉我,基因链的崩溃,原因在于融合遗蜕后,古妖基因会瞬间吞噬人类基因,强行修改。类似于再造一个主宰。而人类终究没有经历过漫长的进化,不配拥有这种权柄,不足以承载自然赋予的伟力。”

“于是我借用了潜伏期这个灵感,把遗蜕当做是侵入人体的病毒,它潜藏在人类体内,需要一段潜伏期才能爆发,而在这段时间里,我们主动去炼化它,吸收它,一点一滴的萃取权柄。”

“这个道理很简单,但真正完成它,花费了五十年的时间。”

“我们没有这么长的时间。”贝克理查德森提醒。

“你是幸运的,妖道为了剔除了遗蜕内的残留意志,直接跨过了最难的一关。之后,只需要我为你刻画阵法,你就能吸收破军的遗蜕,成为第二个破军主宰。这个时间不会很长,至少吞噬他,只需要几个小时而已。”

“为什么要给我,你不想得到破军的权柄”

“我没有告诉过你吗主宰间的基因是不相容的,我无法使用它。”

“但是没记错的话,李羡鱼既拥有不死鸟的权柄,也拥有魅妖的遗蜕。”贝克理查德森提出质疑。

你这样杠就没意思了多尔衮脸色一沉“他是个例。”

要说原因,他也不清楚。

首先,李羡鱼的确没有彻底融合魅妖的遗蜕,虽然他能施展魅惑异能,但异能威力大打折扣,而且肉身和气机方面也没有巨大的增幅。

要知道,多尔衮吞噬了部分遗蜕,就成为了极道巅峰。

李羡鱼对魅妖遗蜕的利用率太低,不像是完全融合。但他能施展魅惑这一点又极其不合理。

“我需要付出什么”贝克理查德森沉声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