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章 为什么要剁手?(2 / 2)

狂探 旷海忘湖 2465 字 11天前

因为在第一起案子里,凶手是在大庭广众之下,直接把被害人拖进了地下通道的配电小屋的。还有用利器一下剁掉人手,如果凶手是女性的话,做起来恐怕会非常困难。

可是……如果他们错了呢?

如果凶手,并不是男人,会怎么样?

就拿今天宝马车的单光贴膜来讲,凶手使用了如此先进的贴膜,甚至连个轮廓都没有被监控探头拍下来。

那么……凶手为什么连个轮廓都不想被拍到呢?

会不会……他的轮廓,会暴露些什么?

比如……会暴露,她是一个——女人!?

此外,还有一点,赵玉也认为曲萍他们有着偏差,那就是凶手的——目的!

到目前为止,凶手砍掉了三名女性的右手,可是……他为什么要砍掉她们的手呢?

曲萍等人一直认为剁手案的受害者,是凶手随机选择的。凶手与受害者之间,并无直接恩怨!

理由既简单也充分,那就是三名受害者互不认识,她们非但不是同学,甚至连一个学校都不是。

担心自己判断出错,曲萍还特意查过她们三个是否有什么共同认识的人,可是经调查之后,虽然有一两个,却也都是非常遥远的关系,根本没有调查价值。

既然没有恩怨,曲萍理所当然地把剁手案归为了心理畸形伤人案这一类,认为这个凶手有某种心理阴影,譬如老婆花钱败家,老公产生了病态,这才出手行凶之类。

然而,赵玉却并不这么想。

他虽然没有当过警察,但是看某些问题的角度,却一点不输警察。

比如,三名受害者虽然互不认识,但是她们的身材、相貌、体型,案发时穿的衣服,头发的长短以及彼此的职业等等,可是全都不一样的。

这三个人唯有性别、年龄和家庭条件相仿,其他再无共同点。

赵玉觉得,如果凶手真有变态倾向的话,那么至少应该选择外形差不多的受害者才对。比如因为老婆花钱败家而剁手,那最起码得找一个跟他老婆相仿的下手吧?

更何况,据资料显示,三名受害者虽然家庭富裕,却并没有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。

正因为如此,赵玉才对曲萍他们的判断有所怀疑。

如果,凶手并不是什么心理畸形呢?

由于赵玉穿越前的特殊工作,他曾经见过不少江湖仇杀,血腥报复。

不知为什么,他总觉得眼前这件剁手案,跟那些血腥报复很像。凶手剁下她们的手,并不是什么个人喜好或心里畸形,而是真真正正地为了寻仇!

赵玉之所以这么认为,也并非是胡乱猜测,而是有着一个非常拿分的——理由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