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四百十一章 女为悦己者容!
目送唐欢在白不臣等人的簇拥下离去,谭公子愈发坚定了自己的初衷。
走仕途之路?
那既不符合谭公子张扬的作风,也无法让他得到满足。
按照他自己的比喻:三十岁的唐欢,就能打造盛天这样的商业帝国。
可三十岁的从政之人,有可能达到省部级,或者更高吗?
三十岁的处级干部,都实属凤毛麟角,少得可怜。何况厅局级?
这就是两个领域的最大不同之处。
在商界获得成功,是不看年龄的,也不存在所谓的资历。
只要有本事,只要有胆魄,只要——有足够显眼的前瞻性,就能成功,就能获得许多五六十岁的商场老油条,都无法获得的成就。
但在官场,就必须按部就班,必须熬到领导退下来,或者更进一步,你才能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去补上,去进步。
这就是两个领域截然不同的区别。
一个,看资历,看年龄。
另一个,则看本事,看奋斗程度。
再加上,在谭公子看来,功成名就之后,不就是为了花天酒地,不就是为了呼风唤雨吗?
可在政坛上,越是高官,活的越仔细,越低调,越慎重。因为盯着你的人实在太多了,想拉你下马的,也太多了。
谭公子可没有一心为民的伟大抱负,他知道自己要什么,渴望什么。
而跟唐欢混,才能最大程度实现他的野心,他的目标。
“你知道吗?”谭公子点上一支烟,唇角微翘道。“我一开始跟着唐老板,想的只是给他端茶倒水。现在却偶尔能给他当司机。至少对我来说,我赚大了。”
洪公子还没从刚才的惊悚走挣脱出来。
莎莎小姐,也很复杂地站在一旁。格外慎重,也不由自主地与洪公子拉开了距离。
渐渐的,洪公子回过神来。他点上一支烟,目光复杂地扫视谭公子:“你老爸是燕京副市长,市局一哥——”
“那又如何?”谭公子反问。“你老爸当年不也没经受得住商海的诱惑吗?”
略一停顿,谭公子继而说道:“你我都知道,如果你老爸当年不下海,现在的地位,比我爸只高不低。”
洪公子狠狠抽了两口香烟,余光瞥了莎莎一眼。
他知道,他跟莎莎完了。
莎莎肯定不可能再跟自己厮混。而他,也不会再要这种趋利避害到翻脸不认人的女人。
“可你看看白不臣的态度。”谭公子玩味道。“他上来就直奔唐总。是正眼看你了,还是搭理我了?”
洪公子沉默起来。
这是事实,很残忍的事实。
在白不臣眼里,莫说是他们两个二世祖,公子哥,即便这两位的老爸亲临现场。也绝对不如唐欢更值得重视。
“世道变了。”谭公子挑眉道。“在这个大时代之下,谁能拥有改变国家乃至于世界的能力,谁才值得尊重,值得敬畏。”
“在燕京,在咱们华夏。唐总只有一个,是独一无二的。但像我爸这级别的官员——”谭公子苦涩道。“没一千,也有八百吧?”
洪公子抽了抽嘴角,眼神变得混乱起来。
这么多吗?
“以后少跟我耀武扬威。”谭公子冷冷扫视了洪公子一眼。“我跟唐总已经混熟了。下次再惹我,我就让唐总灭了你。”
说罢,谭公子掐灭香烟,大步走向白家。
谭公子走后,莎莎小姐清冷地看了洪公子一眼:“他就是你口中的废物?”
略一停顿,莎莎小姐玩味道:“依我看,他比你有远见得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