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章 文抄公需要尊重法律(1 / 2)

仙界律师 良心 3671 字 2天前

金庸封笔古龙逝,江湖唯有《英雄志》。

在墨離没有穿越之前,他的世界是有这样一个说法的。

吹嘘与否暂且不说,但《英雄志》的名气的确毋庸置疑。

现在的港城不是日后的大陆,还没有经历互联网的冲击,直接抄网文不太现实,抄《英雄志》这种古典武侠小说,从文坛打响自己另外的名气,其实这个思路是对的。

只不过,行为依然是错的。

而且,齐林让女儿查了一下这个《英雄志》的资料,发现这完全就是一本太监小说啊。

这货上来就抄一本太监小说?

不怕败人品吗?

还是说,他根本不知道《英雄志》其实是一本太监小说?根本就是直接照抄的。

齐林感觉,后面那种可能性更大一点。

但不管哪种可能性更大,齐林都不准备放过他。

有些东西,不是你的,就是不是你的。

拿别人的东西,没有道理。

天不和你讲道理,那就只能由我来讲了。

齐林这次选择了后发制人。

现在正是武侠小说方兴未艾之际,《英雄志》的质量本来就有,再加上墨離的名气加成,很快就打出了名气。

但就在墨離的才子身份刚刚被坐实之后,齐林一纸诉状,将墨離告上了法院。

坊间引起了轩然大~波。

《惊爆,≈lt;英雄志≈gt;居然是墨離抄袭之作》

《小天王墨離被告上法庭,才子身份人设崩塌》

《墨離经纪人证实墨離确实被人告上了法庭》

《据墨離身边的朋友证实,墨離不打算私了,他坚持自己才是原创》

虽然小报的这个身边的朋友是杜撰的,但墨離没打算花钱私了这件事情确实是真的。

穿越之前,墨離也看过不少文抄公小说,知道文抄公被人质疑抄袭是基本操作,他一点都不慌。

“墨離,你老实告诉我,《英雄志》真的是你写的?”

墨離的公寓内,一个干练的女人很不信任的看着墨離。

这是墨離的经纪人霍汶希,现在还没有名气,但墨離之所以信任她,是因为她被称为“港城最后一个金牌经纪人”。

日后霍汶希手下的艺人会包括谢原谅、张家辉、容祖儿、ts等等,同时她还是英皇的艺人总监。

作为穿越者,先把这种大~腿抱住,并且成为她的大~腿,总是没毛病的。

墨離做的很好。

但这一刻,墨離感觉自己做的还不够好。

因为霍汶希明显在怀疑他。

其实这也很正常。

《英雄志》的小说文风,其实是偏金庸的,借用明英宗土木堡之变为背景,以复辟为舞台,写尽了英雄们与时代间的相互激荡,造反与政变、背叛与殉道……

《英雄志》为人称道之处,在于为武侠小说注入浓厚的人文思想,其篇幅之浩瀚、结构之开阔、人物之繁多,都具有“小说大厦”的特征。全书借由复杂的主线与支线交互穿~插,烘托“英雄与天命”的主题,这些努力与尝试在武侠小说创作里甚为罕见,使武侠小说不再是“成~人的童话”,而能负载沉重之命题与哲学思辩,这是英雄志受到深度关注的最重要原因。

而这些特质,都不像是一个年轻人能写出来的。

尤其不像是一个混在娱乐圈的年轻人能够写出来的。

毫无疑问,《英雄志》是本好书,但出现在一个二十岁少年的手中,质疑的人,又岂止霍汶希一个?

简而言之,就是步子迈的太大,扯着蛋了。

现在的墨離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。

不过他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事。

反正也没有人能够证明这不是自己写的。

毕竟港城还是一个法律社会。